一是基本技術原則:
1、10KV架空配電線路(以下簡稱線路)設計的氣象元素應根據當地氣象數據(選擇10年一遇的值)和周圍現有線路的運行經驗確定。
2、線路設計應注重農村規劃,便于施工和日后運行。
3、線路工程桿型設計要求采用韶關電力設計室10kV線路桿型圖,選擇標準化設計。
4、《廣東省10KV以下農村配網建設改造技術原則》和《廣東省1999》12號文章《廣東省10KV以下農村配網建設改造技術原則》和《35千伏以下架空電力線路建設及驗收規范》。
5、10kV線路供電半徑不能超過15公里,特殊情況下可適當延長供電半徑,但要注意保證電壓質量適當控制線損。
6、線路應安裝六氟化硫(SF6)或真空柱上的開關:一般主干道長度超過5公里時應安裝分段開關,支線首端應安裝支線開關,不超過2公里時應安裝隔離開關或掉落保險開關。
7、選線應滿足未來10年的負載開發需要。主干道原則上選擇不低于LGJ-95型導線,支線選擇LGJ-50型導線。
8、變壓裝置的安裝必須采用臺架設計,電桿安裝室外低壓刀閘、配電柜。低壓配電室原則上不新建。
9、通過鄉鎮線路的檔距不宜大于50米,一般采用15米電桿;郊區不宜大于80米,一般采用10~12米電桿;郊區居民區一般采用12米電桿。特殊的跨檔距離是單獨設計的。抗張段距離不應大于1公里。
10、絕緣子:懸掛絕緣子采用XP-4.5型,針式絕緣子采用PQ-20型,瓷質橫擔采用CD-10型。一般地區:LGJ-瓷質橫擔(雙擔)是50~95型導線的。、懸掛絕緣子,LGJ-針式絕緣子、懸掛式絕緣子是120型導線的。對重污區、履冰區另行設計。
11、對經過大山、荒野等雷擊活動區域的線路,設計上考慮安裝氧化鋅型線路避雷器。
12、橫擔、金具、夾具、拉桿、地網等配套使用,除地腳螺栓外,均需熱鍍鋅。
二是施工技術規范;
(一)線路建設:
1、導線連接:
(1)嚴禁在檔距內連接不同金屬、不同規格、不同絞向的導線。
(2)每根導線在一個檔距內不得超過一個接頭。
(3)接頭距固定點,不得小于0.5米。
(4)檔距中導線的接頭,選擇鉗壓或爆壓。
(5)同型號導線的跳線選擇并溝線夾,不同型號導線的跳線選擇異形線夾;每根導線不應少于2根。原則上不選擇纏接方法。
(6)導線接頭的電阻,不得大于同長導線的電阻;檔距內接頭的機械強度,不得小于導線拉力的90%。
(7)當導線損壞在同一個地方,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應用O號砂紙打磨損壞的棱角和毛邊,但不需要修復:鋼芯鋁絞線和鋼芯鋁合金絞合損壞的截面積低于導線部分截面積的5%,強度損失低于4%。
(8)如果電線在同一出現損壞時需要修復,則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損傷修復處理標準應符合下表規定:
導線類別
損傷狀況
處理辦法
鋼芯鋁絞線
當截面積損失不超過導電部分總截面積的7%時,損壞造成的強度損失不超過總斷斷力的5%,
對預絞合維修進行盤繞或修復。
鋼芯材鋁合金絞合
當導電部分總截面積不超過25%時,損傷強度損失已超過總斷斷力的5%,但不到17%,
用于修復管道修復
②在選擇盤繞處理時,應符合以下規定:受損部位的股票應進行平整處理;應選擇與電線和金屬單股線作為盤繞材料,其直徑不應小于2毫米。;盤繞中心應位于損傷嚴重的地方,盤繞應緊密,損傷部位應全部覆蓋。
蓋子,其長度不得小于100mm。
(9)如果電線在同一處損壞有下列情況之一,則應將損壞的部分全部切掉,再用直線續管連接:
①損壞強度或損壞截面積超過上表以修復管道修復規定。
②持續性損傷強度、截面積雖未超過上表修復管道修復規定,但損失長度已超過修復管道修復范圍。
③鋼芯鋁絞線的鋼芯斷了一股。
④在無法修復的情況下,導線出現燈籠直徑超過導線直徑1.5倍。
⑤金鉤、砍股已經形成了不可修復的變形。
(10)導線的連接應用砂紙清除導線、跳線夾和連接管的接觸面上的表面氧化層,并在連接前涂上導電復合脂。
(11)鉗壓、爆壓應符合有關施工工藝標準。
(12)電線的排列應采用三角形排列和水平排列。
(13)相序排列為:對于三角排列和水平排列,面向負荷側,從左到右為A。、B、C、排列,對于垂直排列,從上到下為A。、B、C排列。
2、導線弧垂:
(1)10kV架空線的導線緊固后,弧垂的偏差不得超過設計弧垂的導線。±5%。同檔內各相線弧垂應基本相同,水平排列的導線弧垂相差不應大于50mm。
(2)當滿足允許弧垂誤差的要求時,相互垂直的相對偏差不得超過200mm。
(3)鋁絞線的設計弧垂可根據現有的線路運行經驗或所選氣象元素計算確定。考慮到導線初始拉伸對弧垂的影響,鋁絞線的設計弧垂應在架線時減少20%。
(4)10kV架空線路的導線緊固后,導線內不得有枝條等雜物。
3、導線固定:
(1)電線的固定應牢固可靠:角桿針式瓷瓶,電線應固定在角槽外的槽內。
(2)裸線固定在絕緣子或線夾上,應盤繞鋁包帶,盤繞長度應超過接觸部分30mm,盤繞方向與表線股的絞向一致。
(3)線路選擇懸垂線夾時,絕緣子應垂直于地面。
(4)防震錘應垂直于地平面,安裝距離偏差不應大于±30mm。
4、電線與框架之間的距離:
(1)電線與拉線、電桿或框架之間的凈空距離不得小于0.2米。
(2)線路每相的過線、引下線與相鄰過線或導線之間的凈空距離不得小于0.3米。
5、交叉跨越和對地距離:
(1)地面、建筑物、樹木、鐵路、路面、河流、管道、索道和各種架空線路之間的距離應根據高溫度或風速計算大弧垂的大風偏。線路施工應計算線路架線后塑性拉伸的影響。
(2)線路對路面、水面、山坡、建筑物、樹木等的垂直距離和水平距離必須符合《架空配電線路設計技術規程》的有關規定。
(3)線路與弱電線路交叉,應符合《架空配電線路設計技術規程》的有關規定。
(4)線路必須符合《架空配電線路設計技術規程》的有關規定,與鐵路、路面、航運河流、管道、索道、過街天橋、各種架空線路交叉或接近。
(二)電桿基坑及基礎埋設:
1、基坑施工前的定位應符合下列要求:
(1)直線桿向行方向移動,線路不得超過設計檔距的3%。直線桿橫線的方向位移不得超過50毫米。
(2)轉角、支系桿橫線、沿線角度位移均不得超過50mm。
2、電桿基坑深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允許電桿基坑深度誤差應為10mm~-50mm。在允許誤差范圍內,同一基礎坑應按深坑操平。
3、雙桿基坑應符合下列要求:
(1)根開中心偏